男子搭网约车帮别人捎带毒品,结果男子和网约车司机双双被抓。
随后检察院以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对两人提起公诉,并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买家提起公诉。毒贩另案处理。
法庭上网约车司机杨家铭大呼冤枉,说自己只是开车的,事先又不知情。那么杨家铭的行为到底是否构成犯罪?
近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栏目播出《不能赚的跑腿费》,其中的《装糊涂的网约车司机》为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例↓
本案中贩卖、运输的毒品达到了一公斤,数量特别大。网约车司机杨家铭的行为构成典型的运输毒品罪。他在开车搭载同案被告人苏魁一路取钱交易返回过程中,逐渐知道了苏魁是在进行毒品交易。在这种情况下,他仍然搭载苏魁返程进行毒品交易以及获得报酬。因此,客观上,网约车司机杨家铭已实施了贩卖毒品的帮助行为,与同案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的共犯。
最终,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苏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买毒贩卖的邹小亮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杨家铭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
为贪图不法利益,在明知对方要运输的是毒品的情况下,网约车司机杨家铭为自己的侥幸心理付出了沉重代价,悔之晚矣。而本案中的被告苏魁本是有着大好前途的年轻人,却沾染上了毒品之后妄图通过贩毒牟利,结果余生都在监狱里度过,真是可悲可叹。最可气的是邹小亮明知毒品害人不浅,竟还想贩毒挣钱,如此丧尽天良被判刑是罪有应得。(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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