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混灰机械

    手机WAP版

    手机也能找商机,信息同步6大终端平台!

    微信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新闻 » 热点新闻 » 正文

    一株也违法!屡教不改再种罂粟,这下“刑”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4-10 18:11:23   浏览次数:9  发布人:bd8a****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春风拂过田野禁毒不松寸土近日山东莱阳公安紧抓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生长关键期全面开展禁种铲毒踏查行动目前已有2人受到处罚案例一4月5日,莱阳市公安局团旺派出所在实地踏查中发现,村民萧某某在家中院落内种植罂粟苗,民警依法进行查处并铲除。经查,萧某某曾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现再次种植,目前,萧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例二4月7日,莱阳市公安局沐浴店派出所在巡逻中发现,村民郑某某在自

    春风拂过田野

    禁毒不松寸土

    近日

    山东莱阳公安

    紧抓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生长关键期

    全面开展禁种铲毒踏查行动

    目前

    已有2人受到处罚

    nload="this.removeAttribute('width'); this.removeAttribute('height'); this.removeAttribute('onload');" />

    案例一

    4月5日,莱阳市公安局团旺派出所在实地踏查中发现,村民萧某某在家中院落内种植罂粟苗,民警依法进行查处并铲除。

    nload="this.removeAttribute('width'); this.removeAttribute('height'); this.removeAttribute('onload');" />

    经查,萧某某曾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现再次种植,目前,萧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

    4月7日,莱阳市公安局沐浴店派出所在巡逻中发现,村民郑某某在自家房屋内种植罂粟苗,民警依法固定证据并及时铲除。

    nload="this.removeAttribute('width'); this.removeAttribute('height'); this.removeAttribute('onload');" />

    经查,郑某某曾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现再次种植,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民警提醒

    无论出于何种动机

    无论数量多少

    种植罂粟都是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 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 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 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如发现种植罂粟的情况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莱阳公安】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文/匿名(若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发布者) / 非法信息举报 / 删稿)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昵称为 bd8a**** 发布的作品,本文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发布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54208694@qq.com删除,我们积极做(权利人与发布者之间的调停者)中立处理。郑重说明:不 违规举报 视为放弃权利,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个别老鼠屎以营利为目的遇到侵权情况但不联系本站或自己发布违规信息然后直接向本站索取高额赔偿等情况,本站一概以诈骗报警处理,曾经有1例诈骗分子已经绳之以法,本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若遇 违规举报 我们100%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
    0相关评论
     

    (c)2008-现在 hunku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