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7日,浙江温州。朱某驾驶一辆白色小汽车在绕城高速第一车道行驶,行至三溪出口路段时进入了长实线区,已完全失去了变道驶离时机。但急于变道的朱某在未观察后方来车、无安全距离的情况下,跨越实线强行向左连续变道,导致第三车道上一辆大货车在紧急打方向避让时失控侧翻。
交警调查认定,朱某违法变道导致事故,负全部责任。但朱某对此很是不解,认为货车“离我那么远”,双方“没碰到就没关系”。对自己明知实线不能变道还要变道的行为,朱某解释称:
“我就是从这里下(高速)的。”
交警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和法律宣教,使朱某最终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依法认定其负全部责任,同时对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交警提醒:出口早准备,实线禁变道!开车上高速,应当在出行前提前规划路线,行驶途中注意观察路面标线和道路标志牌,留意导航发出的提示信息,在需要下高速、进服务区或经由互通变换行车路线时,要至少提前一公里变道至右侧车道!不论是因何原因错过路口,都应毫不犹豫继续向前行驶,到前方收费站重新调整路线,切不可急刹减速、随意变道、停车、倒车或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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